首页 > 期刊 > 黑龙江高教研究 > 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民法保护——兼从法律视角论高校去行政化 【正文】
摘要: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行政化造成高校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没有引起法学界的足够重视。高校资产的行政法管制模式,不足以解决其流失问题,需要引进与完善民法保护机制,为实现高校去行政化,赋予高校的财产自主权,以防止其侵害,遏制其流失,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
关键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行政法 民法
单位:广西教育学院法商学院 广西南宁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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