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目前铁路工程货物招标中存在的投标主体资格的确定、招标业务工作费高、招标和合同运作模式导致项目造价增加等一系列问题,极大程度地影响了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增加了项目造价,本文特对此进行探讨。研究方法:在介绍铁路物资招标供应模式的基础上,从投标主体资格的认定和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运作模式2个方面探讨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确定招标人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合法地位。研究结论: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证,在编制资格审查条件时,不允许与招标人有特殊经济利益关系的单位参与投标竞争,如果不在资格上限制而允许招标人子公司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不能有招标人代表;甲控物资设备不进入总承包合同价,尽量减少招标和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资金流转次数,从而降低招标工作费用和铁路工程项目造价。
关键词:投标主体资格 甲控物资设备 铁路工程招标
单位:石家庄铁道学院; 石家庄050043; 太原铁路局; 太原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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