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等性质上的特殊性决定其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存在制度性障碍,例如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措施执行不到位、信息公开渠道不畅、自身能力弱小等,其原因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定位不明确、发展不平衡、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人才保障机制僵化等。扫除信息公开障碍,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制定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
关键词: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信息公开 社会治理
单位: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200237; 湖南科技学院; 湖南永州425100;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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