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鸿海,山东青岛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现为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美术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水彩画学会会长,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副理事长,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会委员,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北京市哲学社会学研究基地——北京影视艺术研究基地负责人,是全闰优秀教师,曾担任2008年北京残奥会火炬手。
关键词:北京电影学院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 副院长 科研兴教 创新活力
单位:《艺术教育》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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