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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公司的业绩预告质量问题

宋云玲; 罗玫 会计研究 2017年第06期

摘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执行比主板公司更为严格的强制性预告制度,即所有公司需要在第三季度报告中(10月份)对全年的经营业绩进行预告。本文搜集深沪两市A股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在2007年至2013年度的首次业绩预告。系统地研究了中小板公司相对主板公司的业绩预告质量。结果表明,无论中小板公司的预期利润相比去年的变化幅度.业绩预告偏差和误差都显著高于主板公司在年度结束后1月份的业绩预告,质量更差。相比主板公司在年度结束前10月份的业绩预告,中小板公司的业绩预告质量不相伯仲,质量同样低。本文结果表明将主板的强制业绩预告制度推广到所有中小板公司未能得到高质量的业绩预告,也没有规避主板公司过早在10月份业绩预告的负面后果。

关键词:业绩预告制度业绩预告质量中小板公司主板公司

单位: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010021;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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