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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资”监管

王晓康 农村财务会计 2013年第09期

摘要:一、加强对乡(镇)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乡(镇)政府应加强对乡(镇)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聘和管理,乡(镇)村账委托服务中心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每个乡(镇)可聘请1-2个专职会计,由乡(镇)政府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各乡(镇)政府应和聘请的会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任合同报县经管站备案。乡(镇)经管干部不再兼任村账委托中心会计。

关键词:会计从业资格监管服务中心聘任合同工作人员

单位:福建永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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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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