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食品工业 > 食品安全月度报告(2009年9月) 【正文】
摘要:政策法规1 北京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工商局从9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以及影剧院、加油站、报刊亭等,有从事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企业和个人实施食品流通许可。
关键词:食品流通 安全月 法律法规 预包装食品 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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